政协重庆市长寿区委员会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2005年9月5日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总结我区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精神
(一)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共中央《意见》是新世纪新阶段推动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区政协及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各街镇联络组要把学习宣
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二)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是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和特点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的具体体现。区政协要把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其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我区“三地一中心’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必须坚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必须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
二、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
(四)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一是通过政协各种例会、中心学习组学习、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和推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和政策,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等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夯实多党合作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各种理论研讨,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加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
(五)加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区政协中的力量。一是保证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在区政协委员中占有较大比例。其中,在换届时,政协委员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不少于65%,政协副主席不少于50%。二是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区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中应有适当数量,在委员中应占有适当比例。三是区政协机关中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配备。
(六)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这一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推进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多种形式,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
l、在全委会中的作用。一是支持各民主党派在政协全委会上以党派名义发表意见和主张,鼓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二是每次政协全委会邀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点参加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委员小组的讨论,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对以党派名义发表的意见和主张;要认真综合整理,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研究处理。
2、在常委会中的作用。一是在常委会会议上,对协商讨论的问题要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发言权。二是政协常委中的中共党员要做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相互尊重、真诚合作。三是注意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常委会中的作用,齐心协力推进常委会的工作。
3、在主席会中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副主席作为主席会议领导成员的重要作用,对重大问题的协商和作出重要决定,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并保证他们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言权。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副主席列席区政协党组会议,有关文件要送他们阅知,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他们通报。三是中共党员主席、副主席要同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副主席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以诚相待,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4、在专题协商会、座谈会中的作用。一是支持和鼓励参加政协专题协商会、座谈会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会上以党派或个人的名义就我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看法和主张。二是对他们提出的看法和主张,要认真负责地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并追踪采纳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保护他们的积极性。
5、在各专委会和街镇联络组中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委员在各专委会和街镇联络组会议和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要尊重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注意采纳他们独到的见解。二是充分发挥各专委会和联络组中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加强各专委会、联络组与各民主党派和界别联系中的桥梁作用。各专委会、联络组要通过他们与各民主党派和界别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会同各民主党派和界别联合开展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有关方面的对口协商活动。
(七)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l、切实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权利。支持和鼓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区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和活动中,对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我区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区委、区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勤政廉政的情况,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2、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区政协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要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让他们充分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责。
3、支持和鼓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有组织地通过新闻媒体发表看法和意见,积极探索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新形式,进一步拓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渠道。
4、继续推荐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符合条件和有专长的政协委员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宽聘任特约人员的领域,完善特约人员工作制度;明确特约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
5、全区开展的贯彻执行中央重要方针政策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其他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要推荐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保障他们的民主监督权利。
(八)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
l、支持和鼓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建言献策。要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开展视察、考察、调研、咨询、论证等活动、突出党派和界别特色,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真知灼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支持和鼓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踊跃提出提案。区政协对各民主党派以党派名义提出的提案一般应作为重点提案,加强督办。对其中的重要提案,应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阅示;对内容特别重要或关系全局性问题的提案,应作为建议案提请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协名义报送区委、区政府。
3、支持和鼓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一是侧重于反映其他渠道难以得到、不易反映的社情民意。二是侧重于反映各民主党派和特殊社会群体的要求和意见。所反映的社情民意被采纳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主动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九)坚持和完善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的各种制度。一是坚持和完善区政协中共主席、副主席分工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制度,定期走访座谈,经常听取他们对全区及区政协工作的意见,互通情况,沟通感情,增进友谊。二是坚持区政协中心学习组吸收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习的制度。
(十)构建激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平台。一是区政协组织的各种委员活动,要早安排、早通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发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委员积极参加。二是坚持和完善“主席接待委员日”制度和不定期走访政协委员活动,认真倾听委员心声、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委员团结。
(十一)积极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创造条件。一是对各民主党派自主开展的调研等活动,区政协应全力支持和配合,并协调区财政局,将这些活动所需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委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区政协组织的参观、考察、视察或专题调研,努力为他们参政议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三是区政协召开常委会、主席会,应视情邀请不是政协常委和主席会议组成人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列席。四是区委、区政府在区政协作的重大政策、重要问题的情况通报,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十二)区政协机关要增强民主意识和多党合作观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机关工作人员要满腔热情、细致周到地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活动、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区政协办公室要主动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和支持各民主党派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机关职工的生活条件。三是区政协办公室对各民主党派使用区政协机关活动场所开展活动,在会务方面应提供方便。
(十三)加强对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舆论宣传。一是把宣传我国政党制度列入年度计划,并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加强对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宣传报道,扩大其社会影响。二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应重视新闻舆论的作用,主动配合新闻媒体对自身履行职责的宣传报道。
(十四)区政协机关各室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机关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一是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应互相抄送,以利于及时了解彼此的工作动态。二是区政协机关举办的学习、联谊等活动,应视情邀请各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参加。三是区政协机关各室要通过走访各民主党派机关、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