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部分
1.实行划片对口、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即城区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毕业证(简称“三证”)一致在划分范围内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属长寿城区户籍未在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仍然按照“三证”统一,在招生范围入学。户籍不在城区,又在城区小学毕业的的学生,属于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的,按照农民工子女政策安排,属于非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长寿中学参与举办的林庄英语学校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招生,但规模要控制在4个班以内。
(二)小学部分
1.凡年满6周岁的城区儿童,都应在划分招生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
2.凤城二小、凤城三小、桃花小学、古佛小学、复元小学、东新小学、柯家坪小学、五一小学、长风小学、铁厂小学按原招生范围(历史习惯)招生,具体工作由凤城街道中心校(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3.实验一小、实验二小、实验三小、凤城一小的招生对象是指“三证”在划分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4、实验二小参与举办的和润英语学校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招生,但规模应当控制在4个班以内。
(三)特殊情况
1.驻藏部队随军的干部子女,边防海岛部队属于长寿籍的军人子女及烈士子女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中招办按照招生范围统一安排,各校不得拒收,更不得另收费用。
2.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的子女需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凭暂住证、户口本、用工单位证明于2007年8月25日前在区教委中招办登记,今年统一安排,小学在凤城二校、初中长寿二中就读。
3、本文件未能涉及到的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中招办研究审核后,指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