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重庆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促进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成果转化优惠政策》。 根据优惠政策,在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期间签订的技术转让、产学研联合开发、成果推广及产业化、引进研发机构的四类项目合同,可优先列入重庆市火炬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等。在重大签约项目转化过程所需进口的设备和零部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减免税管理规定的,免(减)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于列入国家级、市级相应新产品项目计划并经鉴定投产的签约项目,市、区县将根据国家级新产品享受三年、市级新产品享受两年的标准,按其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拨款补贴。此外,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清单内的产品,重庆市将在政府采购、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优先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