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活动后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批审核的经办单位、经办人员、监督电话公示如下:
一、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经办单位: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经办人员:黄静、孟丛娟、陈黎明。
四、职业培训补贴经办人员:邹林。
五、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经办监督电话:02340231558。
重庆市长寿区就业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