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委宣〔2008〕24号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
关于确认第一批新闻发言人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长市属各单位:
根据市里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新闻发布工作,区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各街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各单位申报,区委宣传部审定确认,现将第一批新闻发言人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表)。
希各新闻发言人加强学习,正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认真履职,依法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第一批新闻发言人名单
长寿区新闻发言人.xls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