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局:
你局报来《关于成立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请示》(长农[2008]4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试行)》(渝办发[2007]250号)和区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意见》(长寿府发[2007]170号)精神,为进一步抓好我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工作,经2008年3月6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就我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设置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在区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增挂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牌子,1套班子。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二)审查和发布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
(三)负责单宗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查和指导签订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等。
二、在镇街直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增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牌子,农业服务中心增设1名副主任主抓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镇街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和指导本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本区域农村土地流转信息;
(三)指导和督促农村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负责单宗和指导签订,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台帐;
(四)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双方信守合同的教育,监督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协助办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
(五)协助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变更、备案,协助搜集、整理和保存农村土地流转档案,提供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六)组织调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开展对村从事农村土地流转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此复
重庆市长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