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开展以来,各镇(街)认识统一,组织有力,工作扎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区、镇(街)、村三级医疗综合卫生服务网基本形成,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根本改善,农民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卫生工作仍比较薄弱,体制改革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卫生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落后,新农合面临很多问题,药品采购渠道混乱,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地域性强、经营水平低,药品价格扭曲,挫农伤农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新农合药品监督,规范药品供应,保证药品质量,是建立新农合制度的重要基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农合药品的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新农合药品经营的准入条件,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新农合药品购销行为与渠道规范,确保参合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
一、充分认识建立新农合药品询价采购与阻络配送的重要意义
新农合的药品价格问题,一直是参合农民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新农合工作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新农合药品价格问题,事关新农合能否健康发展,事关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强调,“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支持鼓励大型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兼并和改造县(市、区)药品批发企业,建立基层药品配送中心,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向农村延伸,方便农民就近购药。逐步推进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也可由乡镇卫生院为村级医疗机构统一代购药品,但代购方不得以谋利为目的。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范用药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75号)指出:“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和延伸,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面向农村的区域性药品配送中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05]102号)规定,“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所用药品的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要探索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规范农村药品采购渠道,继续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充分利用现有相关网络,统一配送到乡、村;鼓励药品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建立广覆盖、少环节、低成本的药品配送网络体系;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大农村药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药品价格的合理低廉,使参合农民享受更多的实惠。”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6]13号)要求:“要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和人员,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供销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药品供销渠道,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药品经营活动。逐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或跟标采购;也可由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集中配送。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药品供应渠道,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二、加快推进新农合疗药品询价采购与配送网络建设
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建设长寿区新农合疗药品配送网络。参与竞标建设长寿区新农合药品配送网络的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通过GSP认证;
(二)商业信誉好,企业法人代表续三年无商业贿赂等被纪检、监察、工商、药监等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
(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国药食药监市[2005]106号)“积极支持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药品企业参与农村药品配送,在农村两网建设中实现更大规模、更大区域的集中配送、连锁经营。通过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使农村药品流通由分散化转变为流通渠道集中、透明、规范,保证供应到农村的药品安全、有效、及时”之规定,参与竞标的药品批发企业应具备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
三、加强配送药品价格监管
长寿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卫生、工商、物价、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农合集中配送药品的价格监管。通过市场询价确定配送药品价格,配送药品总体价格水平与乡村医生现在在药品销售市场自由进购药品的总体价格水平基本持平;新农合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总体上与药品零售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基本持平。要建立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形成全区统一的药品价格,使新农合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物价部门要依法履行药品价格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长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网络配送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霍家勤任组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李元凯,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唐远志,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唐华,区药监局局长黄世斌,区卫生局局长孔庆明,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李健康任副组长,区人大文卫工委副主任董祥凯,区政协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杨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余伟,区财政局局长张青,区审计局局长夏望洪,区物价局局长张世学,区农业局局长张国轩,区工商分局局长熊沽学,区机关事务局局长杨渝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药品询价小组和药品监督小组。药品询价小组由孔庆明同志兼任组长,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广泛市场询价确定配送价格,接受社会监督,使药品价格公开透明。药品监督小组由黄世斌同志兼任组长,负责药品质量监管和指导配送网络建设。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尽心履职,遵照法律规定,规范药品配送网络建设,确保新农合药品质量可靠和价格合理,保障农民生命健康安全,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二OO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