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网 记者 陈谭
8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简称《律师法》)的情况汇报。
自1997年1月1日《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 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区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大服务”的思想,主动开拓业务领域,积极介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工作,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方式不断改进。一是律师业务已从过去狭小的刑事、民事领域拓展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二是服务方式已从办理简单的诉讼案件发展到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兼有、多种服务方式并存。三是由以前的坐等当事人上门,到主动上门为当事人实行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多层次法律服务。
听取汇报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全区律师的不懈努力,我区律师队伍已成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建设“三地一中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承认。
针对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次主任会议提出了建议,一要强执业教育,确保律师队伍树立正确的服务思想;二要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与法律秩序;三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四要加强宣传,提高律师法的知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