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镇街普法巡回宣传记
重庆长寿网 记者 晏春明 通讯员 殷铭
“法官同志,我二个儿子都不管我,我该啷个办?”“大爷,你儿子不养老你可以告他!”……3月19日,区法院法制巡回宣传队面前出现了这样的对话,万顺村的黄大爷最终满意而去。
这只是区人民法院法制巡回宣传人员接到成千上万件咨询中的一件小事。今年以来,区人民法院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审监庭等庭室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宣传小组,利用场镇赶集日,深入我区较为偏远的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仅3月19日当天,巡回宣传人员当场向群众发放了有关《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就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赡养、婚姻、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积极倡导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良好社会风气。
针对农村群众普遍对诉讼庭审知识了解不够,参与诉讼能力不强等实际情况,宣传小组每到一地,就向群众发放了大量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资料,通过广播、电视等载体详细向群众讲解了有关诉讼庭审方面的知识,介绍了区法院的各项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大大增强了群众对诉讼活动的认知和参与能力。
万顺镇四楞村村民黄传荣说,以前他以为打官司要花很多钱,还要托熟人。没想到现在打官司不是恁个一回事。为此,他把与邻居久扯不决的房屋纠纷问题立了案,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疑难问题。不管结果如何,他都认法院的判决。
院长鲜亚勇告诉记者,他们从去年开始,就随案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引材料,提醒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切实履行诉讼义务。为确保群众对法律更清楚、明白,法院还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仅2007年,就开展法制宣传293次。其中,深入街镇、村居117次。
近年来,区法院还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经常配合区关工委、教委等部门,到中小学给学生讲解有关犯罪知识的讲座,从犯罪的性质、刑事责任年龄、加强自我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生动有趣、深入浅出的讲解。为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律知识,法官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详细讲解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诱因,为未成年学生远离犯罪进行了有效的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