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关于2008年信访稳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交通工作中的重点突出信访问题,促进我区交通事业、行业管理、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信访规定》精神,并结合长寿交通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信访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史观,认真贯彻中央、市、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交通工作实际,以创新理念求突破,以务实作风求发展,在关注民生上办实事,致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解决好长寿交通工作中的突出信访问题,维护全区交通行业的稳定和谐,促进长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信访工作目标
一是按照信访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要求,总分达96分以上;二是对署名信回复率力争达95%以上;三是对区信访办要求上报结果的信件及时查处后,上报结果力争达100%,息诉98%以上;四是对举报信件做到件件查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五是控制越级上访和集访案件发生,做好越级上访和集访案件超前工作,做到重大活动和节日无人到市以上有关部门上访或集访,把越级上访和集访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信访工作措施
1.加强信访工作领导,根据各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信访工作领导班子。
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认真研究涉及我区交通信访突出问题,及时解决信访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定情况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职工和交通运输经营者正确行使信访权,依法信访。把属于基层处理的问题及时处理好,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4.抓好重大活动和节日前的信访工作,控制越级上访和集访案件发生。
5.抓好信息超前工作,随时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做好信访信息上报工作。
6.做好信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7.做好人民群众来访接待、记录、处理告结工作。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