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经局同意,现将《长寿区交通局2008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长寿区交通局2008年进一步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局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08]44号)精神和“隐患治理年”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为实现我局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1.道路运输企业
2.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3.公路养护施工企业
4.水上运输企业
三、落实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局安全科牵头,局属相关部门配合。
运管所要重点加强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责任人:张雪。
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道路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水上渡口船、旅游船的隐患排查。责任人:程建。
公路局要加强对长江车渡船舶、公路养护工程和公路桥梁、危岩堡坎及公路标志、标线的隐患排查。责任人:骆晓斌。
港航处要加强对水上运输企业和乡镇船舶的隐患排查。责任人:叶志汇。
质监站要加强对在建的交通工程的隐患排查。责任人:李亮。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排查治理的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陈正伟局长任组长,彭朝辉、高生洪二位副局长任副组长,胡安志、程建、叶志汇、张雪、骆晓斌、李亮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负责排查治理情况收集、整理及汇报。
五、工作安排
此项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3月15日-4月30日),围绕确保全国“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第二阶段(5月-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已建成的公路、桥梁及在建交通工程存在的山体滑坡、跨塌等的威胁。
2.迎接北京“奥运会”召开,重点抓好道路和水上交通、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排查治理。
(三)第三阶段(10-12月),针对“十一”黄金周、元旦等节日及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每个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和总结经验,针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适时开展各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重点抓好道路和水上运输企业、公路养护施工企业和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特大隐患治理要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管,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者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实行重点督办。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安全月”活动,深入街、镇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对事故的辨认能力。同时建立隐患举报制度。
(四)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认真编写文字说明,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各单位于每月底前将统计报表报局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