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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长寿政府门户网   2007年1月10日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关于在我区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
形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公路收费公司、水陆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司:
 
    为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大我区市级文明城区和我局区级文明行业、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全面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构建“文明和谐交通线”,向重庆直辖十周年献礼,根据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交通实际,特制定在我区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倡导文明行业新风,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知荣辱、擦窗口、树形象、靓重庆”为主题,以“塑重庆形象,展优质服务,做文明职工,建和谐交通”为目标,以打造良好交通秩序为重点,全面推进“诚信交通、文明交通、和谐交通”和“礼仪重庆、诚信重庆、知识重庆、魅力重庆”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交通文明形象,把我区交通行业建设成为一条流动的文明风景线。
 
    二、活动目的
 
    通过在我区交通窗口行业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改变我区城市交通中长期形成的不良风气和陋习,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广大职工文明素质。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共同构建和谐交通,构建规范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长寿区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陈正伟;副组长:梅俊培、彭朝辉、王代碧、龙子江、张珍碧;成  员:李西彬、高升洪、刘建惠、何春凝、卢莉、程建、张雪、叶志汇、骆晓斌、李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代碧;办公室成员:李西彬、刘建惠、何春凝、卢莉。
 
    各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四、活动范围、参加人员
 
    活动范围:全区交通窗口,重点是交通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社会汽车客运、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交通窗口。
 
    参加人员:全区交通系统广大职工和从业人员,重点是以城区为主的交通窗口行政执法、行业管理人员、出租汽车行业、社会汽车客运、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交通窗口服务人员。
 
    五、活动内容
 
    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知荣辱、擦窗口、树形象、靓重庆”为主题,通过开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内容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我区城市交通窗口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人员,出租汽车行业、社会汽车客运和公路收费等交通窗口服务人员,以及广大市民广泛参与,营造一种健康、有序、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活动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检查整改、巩固提高与表彰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06年6月)
 
    1.召开我区交通行业职工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市交委《关于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布置我区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工作。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
 
    2为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6月下旬配合区文明办,一是向全区市民发布“做文明市民,创和谐城市交通”倡议书;二是在《长寿报》上刊登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三是向交通从业人员赠送文明礼仪手册,规范交通从业人员文明服务行为;四是开展文明交通进社区活动,向市民赠送文明礼仪手册,倡导市民遵守交通秩序,文明乘车和文明出行的习惯。(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运管所)
 
    3.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力,向全我区交通行业驾乘人员和市民倡导“文明驾车、文明礼让”之风,7月份在全区部分出租车、社会客运车辆和长途客运车辆上张贴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宣传标语,营造“文明交通、畅通有序、人人有责”的交通氛围。(责任单位:区运管所、区交通执法大队)
 
    4为了巩固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成果,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执法、文明乘车、文明驾车、人车和谐”等文明行为,努力引导我区城区群众和过往驾乘人员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区交通执法大队、运管所)
 
    5.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在区新闻媒体和长寿电视台节目上开设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专栏,在专栏内报道活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曝光不文明行为,开辟大家谈栏目,摘发(播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建议和感想,通过社会各个层面的声音,督促各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抓好工作落实,倡导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收集感动交通的故事和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并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局领导小组与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动态。在抓好正面的宣传舆论导向的同时,适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优秀市民代表,组成文明督查组,从7月份开始,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协调主要媒体开展督查活动,并将督查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督促创建工作整体有效推进。(责任单位:局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
 
    (二)自查自纠(时间:2006年6月—7月)
 
    1.区运管所要结合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组织行业协会向全行业特别是社会客运车辆单位和驾乘人员倡导“文明驾车、文明礼让”之风,营造“文明交通、畅通有序、人人有责”的交通环境。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努力打造一批在社会上影响广泛的文明客运线路和文明出租车,带动整个行业信誉和服务质量的提高。重点在城区汽车客运站、出租汽车和社会客运车辆中开展系列文明服务创建及竞赛活动。督促城区社会客运企业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积极参与,大力开展文明服务活动与竞赛,塑造社会客运规范、文明的新形象。逐步根除“赖站”、抢客、闯红灯等不文明行车陋习,不开霸王车、赌气车,做到行业文明,市民满意。区运管所要制定出租汽车文明用语规范,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服务用语、规范行业行为,并督促城区所有出租汽车统一每日更换一次白座套。要组织客运站统一开展“文明乘车、文明驾车、文明礼让、文明出行”宣传日活动,在各车站摆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全区所有社会客运车辆、出租汽车要张贴宣传标语。组织客运车辆、车站开展整治车容站貌活动和文明线、站点、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文明细胞创建活动。通过文明细胞的创建,充分发挥文明细胞的带动示范作用,提升我区交通行业的整体文明形象。(责任单位:区运管所、社会客运单位及行业协会)
 
    2.社会客运车辆单位和出租汽车是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的重点。各社会客运车辆企业和出租汽车公司要以开展“知荣辱、擦窗口、树形象、靓重庆”活动为契机, 结本企业实际,组织开展客运服务观摩活动,客运服务明星经验交流活动,促进行业文明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把客运“爱岗敬业、情系乘客、奉献社会”的“两霞精神”在客运行业中进一步推广。要开展好“规范运行秩序、规范站车秩序、整治车容车貌、改善站容站貌、提升车厢服务质量”五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客运行业形象。区运管所要重点整治车站的站车秩序,在客运车辆、客运站中开展“传播文明重礼仪,优质运输创一流”活动,在长寿凤城车站和骑鞍汽车站开展“当老人的女儿、当小朋友的阿姨、当盲人的眼睛、当病残的护理、当外出旅客的向导”的“五当雷锋精神”活动。城区社会客运企业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积极参与,大力开展文明服务活动,塑造社会客运规范、文明的新形象。逐步根除“赖站”、抢客、闯红灯等不文明行车陋习,不开霸王车、赌气车,做到行业文明,市民满意。出租行业要深入开展“反拒载、反绕道、反宰客、反不文明行车”活动,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系统培训,提升全行业服务档次。(责任单位:区运管所、社会客运车辆单位、行业协会)
 
    3.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一是要结合整治和规范客运市场的专项活动,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同时大力提倡“文明乘车、文明驾车、文明礼让”等文明行为,努力引导我区驾乘人员养成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习惯,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二是要印制有关“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及创建平安长寿的宣传资料,发送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家庭和过往驾乘人员手中;三是要张贴创建平安长寿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横幅,并到有关重点公共场合开展创建平安长寿、“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义务咨询服务宣传活动;四是要开展好执法服务技能竞赛活动,重点放在仪容仪表、语言规范、礼貌待人、诚信服务等方面,全面提升我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文明执法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交通执法大队)
 
    4.在全区港航系统开展相应的服务竞赛活动,以提高水运行业文明程度为根本,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社会公共媒体、公告栏、宣传窗等广泛开展普查宣传。要在港口、码头、趸船及客轮上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条幅。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宣传咨询,使港航窗口的职工及乘客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港航处)
 
    5.在公路收费站中组织全体收费窗口员工开展文明礼仪技能竞赛,通过仪容仪表、语言规范、礼貌待人、知识问答、才艺展示等提升收费人员素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明出行教育活动,展示长寿的新形象。组织青年自愿者绿化、美化收费公路。(责任单位:区公路局)
 
    6.开展治理脏乱差行动志愿者活动。各单位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上街对卫生死角、陈旧性垃圾、道路护栏、广告牌等进行彻底清理。在社会客车车身、车内及车站、轮船、码头、公路收费站等显要地方布置一些公益广告,增添氛围。(责任单位:局党委、局团委、局属各单位)
 
    (三)检查整改(时间:2006年8月—9月)
 
    1.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奖惩制度,明确责权利,对于出现问题的应该如何惩罚,对于做得好的应该怎么表彰,都要予以明确。各单位制定的制度报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向社会的公开承诺,并在部分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2.加大督查力度,区交通局将联合区文明办和区内新闻媒体对城区出租汽车、汽车客运站的车(站)容车(站)貌、车辆运行秩序进行检查。组织全区社会客运车辆、出租汽车及车站开展“整治车容站貌、规范驾驶行为”活动,通过驾驶人员与企业自查自纠、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制科、区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凤城车站、骑鞍车站、社会客运车辆单位、出租车企业)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7月开始,局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交通执法大队、运管所不定期对城区的交通秩序进行检查和抽查。交通执法大队要适时开展定期专项整治活动,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区运管所联合各社会客运单位和出租车企业抽调人员,对道路运输秩序进行经常检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逐步根除“赖站”、抢客、闯红灯等不文明行车陋习,要求驾驶人员不开霸王车、赌气车、带病车,做到行业文明,市民满意。(责任单位: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法制科、区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凤城车站、骑鞍车站、社会客运单位、出租车企业)
 
    4.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局领导小组联合局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及新闻媒体每月组织两次明查暗访,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限期整改,并视情节作出相应的处理。把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的考核与此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责任单位: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科)
 
    (四)巩固提高与表彰(时间:2006年10月—11月)
 
    1.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活动期间区交通局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系会议,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
 
    2.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此次活动开展中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活动的开展情况建立相应的补课和“回头看”制度,防止走过场,出现反弹。把活动内容纳入我局市级文明城区建设和区级文明行业、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并把活动内容作为局属各单位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3.年底进行总结表彰,命名一批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示范车、文明示范出租车、巾帼文明示范岗、文明收费站,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
 
    六、活动要求
 
    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向重庆直辖十周年献礼的重要举措,同时更是以实际行动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区交通系统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活动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城区交通窗口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好部署和安排,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将活动方案报局办公室备案。
 
    2.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在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直辖重庆活动中,一定要紧紧围绕“知荣辱、擦窗口、树形象、靓重庆”这一主题来部署和安排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贯彻。
 
    3.措施得力,注重实效。开展“擦亮交通窗口、扮靓重庆形象”活动,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操作要简洁,效果要实在,特别是要便于广大职工和市民参与。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活动都取得实效。区交通局将把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和管理之中,同时还将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年末一并考核,一并表彰。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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