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创建发〔2008〕4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长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区创建文明城区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督导组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人员
(一)督导组组 长: 唐 华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二)督导组副组长: 周志荣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但小平 区委办副主任、督察室主任
李治明 区政府办公室督察室主任
张恩楷 区文明办副主任、创建办主任
(三)督导组成员:
杨洪梅 区委办保密科科长
刘军镅 区人大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周应林 区政府办会联科副科长(正科级)
石 静 区政协妇委会主任
李泉勇 区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
喻 璐 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侨务科科长
王 宣 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殷 铭 区法院研究室主任
向 林 区委老干部局工会主席
杨 权 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张国慧 区档案局办公室主任
杨俊伟 长寿湖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发平 晏家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孔 奎 区行政审批大厅管委会办公室工会主席
操晓彬 区生殖健康中心主任
程海源 区招标办主任
黄广泉 区教委人事科科长
何春凝 区交通局法制科科长
程建军 区人事局事业登记局局长、编办主任科员
左晓红 区卫生局干部保健科科长
张靖林 区文广新局体育科科长
李小凤 区旅游局工会主席
张轶彭 区招商局办公室主任
向瑞炼 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阳 兰 区农工办工会主席
戴凌胤 区环保局综合科科长
邓商国 区民政局救济科科长
易 斌 区农业局法规科科长
杜全超 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但玉榕 区贸易委团委书记
二、督导组职责
(一)督导组负责巡回督促指导所属片区或行业各单位的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向被指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及时发现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
(二)督导组负责对所督导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把关,督促检查划片范围内各单位的创建活动。
(三)督导组负责了解和掌握片区内各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从更深
层次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意见。
(四)督导组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在工作中要理清思路,讲究工作方法,做到“脑
勤、手勤、腿勤”,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及时向区创建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重庆市长寿区创建文明城区领导小组
2008年5月6日
附件:长寿区创建重庆市文明城区责任区域划分表
长寿区创建重庆市文明城区责任区域划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