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
根据区直机关各工会的自查总结情况,区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按照《建家》标准进行考核验收,现将区直机关各工会创建《职工之家》的情况报请区总工会审批。
一、申请保留“模范职工之家”的工会
区委办 区人大办 区政协办 区纪委
区组织部 机关党工委 区党校 区统战部
区老干局 区总工会 区妇联 团区委
区党研窒 区科协 区残联 区信访办
区工商联 区侨联 区政府办 区审计局
区财政局 区国土局 区移民局 区科委
区招商局 区人事局 区档案局 区行审厅
区民宗局 区事务局 区志办 区旅游局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 区统计局 区基础公司
区物价局 区劳保局 区质监局 区宣传部
区计生委 区广电中心 新闻中心社
区农工办 区气象局等45个工会。
二、申请创建”合格职工之家”的工会
金融办机关工会1个
重庆市长寿区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