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到位,长寿区国税局联合区税务学会、税务师事务所,结合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大力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先期于2008年3月4日—6日分三批对全区800余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
培训主要围绕“五个统一”、“两个过渡”(内外资执行统一的税法、统一的税率、统一的税前扣除标准、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统一的税收征管要求以及对享有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老企业和特定地区的政策过渡)以及所得税的预缴申报等内容进行,并对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了布置。 税务学会和税务师事务所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税收政策印制成册发给纳税人,便于其学习与查询。 接下来,该局还将采取派员到户上门辅导,组织开展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及《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干部培训等措施,切实加强所得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