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长寿区消委长寿湖分会接到长寿湖镇红光村、石岭村、云集镇青丰村等70户村民群体投诉,称其2008年2月至4月期间,在长寿湖镇某经营部购买的复合肥有质量问题,该肥料使用在玉米等农作物上出现了叶子发黄、玉米生长缓慢、参差不齐等问题,多次找经营户要求赔偿损失被拒绝,70户村民无奈之下只好向长寿湖分会投诉,要求消委分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长寿湖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消委工作人员到实地逐户调查核实。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农户购买的该批复合肥,经重庆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鉴定为不合格产品。长寿湖分会多次主持村民代表和经营户调解,双方于2008年7月23日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经营户赔偿70户村民经济损失共计6468元。一起长达近2个月的消费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