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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节前严查食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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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2008年4月29日讯 (记者 杜海)“散装食品应该将产品合格证放在醒目位置。”昨日,工商部门启动五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红盾17号行动,在对超市的检查中发现,一些超市未按要求将散装食品的合格证摆放在醒目位置。
渝中区工商分局消保科胡科长告诉记者,五一期间将实行24小时值班,接受消费者投诉。同时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外包装上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等信息。
胡科长特别提醒消费者,目前一些水产品被甲醛浸泡过,购买水产品时要擦亮眼睛,注意观察其新鲜度。甲醛浸泡过的水产品胴体表面变坚硬而且较有光泽,看起来更为清亮和新鲜;浓度较高时有福尔马林特有的气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