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长寿“三地一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区内蔬菜基地建设,长寿局采取四大举措,积极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开展蔬菜市场规划布局
按照高标准、适度超前原则,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划和制订城区详规时将蔬菜市场的设置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谋划。指导沙井、黄桷湾等老市场业主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手段进行改造或转型;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职能,帮助桃花新城房地产开发业主引进知名企业、商家入驻开办规模化超市和蔬菜经营市场;协助区政府在渡舟、徐家坪引资修建设规范化蔬菜批发专业市场。
二、发挥行政指导作用,力促以产销对接大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经纪活农”行动。年初,帮助重庆长寿东源农业开发公司与重庆江北盘溪市场蔬菜经营大户李小林结对子,形成“公司+农户”销售模式,促进长寿农产品进入区外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在此基础上,帮助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大户与区内各主要商场、超市建立“一对一”的直接生产销售关系,减少流通环节。二是实施“合同助农”行动。推广《重庆市蔬菜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帮助生产企业(种植户)与销售单位签定订单合同,实现田间与市场直接对接;加强对蔬菜种植企业(种植户)的法律教育宣传培训,提高其合法权益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当事人将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和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的内容写入合同条款,提高买卖双方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和自律意识。三是加大对无公害蔬菜的保护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对各级监管部门确认的“无公害蔬菜”入场销售或进入商场、超市减少抽检次数或免于抽检。
三、发挥监管执法作用,促进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
一是发挥快速检测资源和网络化监管优势,开展蔬菜快速检测,配合农业、质监等部门加强对蔬菜生产所用商品开展质量监管。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加大对销售违禁农药、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农资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蔬菜种植企业(种植户)购买、使用合格、安全的农资商品,从源头上保障蔬菜种植安全。二是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和帮扶力度。选择重庆市长寿区葛兰蔬菜专业合作社等一批重点龙头蔬菜种植企业及重点蔬菜品种作为帮扶对象。加强对企业与商家签定的购销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指导,严查涉农合同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加强经纪人培训,促进蔬菜商品流通
针对蔬菜生产、销售季节性强的特征,通过强化本地蔬菜调出和外地蔬菜调入搞活市场流通;开展蔬菜经纪人专题培训,提高其经营能力;大力扶持蔬菜贩运市场,对重点贩运大户、专业集团实行定人、定责业务指导,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在淡季时,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贩运户搞活流通,帮助本地种植企业安排生产,种植适销对路的品种,购进市场需求的品种;配合市场业主或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绿色通道,对从外地购进蔬菜的贩运户实行安排摊位、检测放行“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