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网 记者 黄涛
儿子痴迷电子游戏,父亲多次规劝无果,怒砸游戏室,造成上千元的财产损失,是违规让未成年入内的老板自行承担,还是冲动的父亲承担?
这件事发生在双龙镇。自从6月底放暑假以来,余某的儿子小余(系未成年人)多次到陈某开的游戏室去玩游戏,余某多次教育孩子不要沉迷电子游戏,孩子口头答应,却时常背着家人去陈某的游戏室打电子游戏。余某见教育孩子无效,就找到开电子游戏的陈某,要求陈某不许自己的儿子小余到其游戏室去玩游戏。
7月的一天,余某路过陈某的电子游戏室,无意中看到儿子又在游戏室里打游戏,余某异常恼怒,觉得自己无论是规劝大人还是小孩都没有起到阻止孩子打游戏的目的,就冲到游戏室里二话不说砸游戏机,陈某见状去阻止,双方发生抓扯。结果,损坏了3台游戏机及其他一些物品受损,另外陈某的脚也受了伤。
陈某觉得自己的财物受到了损害,自然要索要赔偿。他指出:自己只负责经营,没权利也没义务管理来玩游戏的孩子。余某认为陈某接纳了未成年入内打游戏,有错在先,自己不该赔偿。两人纠缠不清,最后只有到司法调解所寻求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余某其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是错误的,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文应该赔偿陈某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告知陈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室上网玩游戏,要求陈某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游戏室的经营加强管理。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劝说余某在对孩子的教育上要更加理智,注意方式方法。
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余某赔偿陈某1800元,当场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