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网 记者 黄涛
本是问题产品,换货同样也成了问题。万顺镇村民王某就遭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好在有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才解决了此事。
前不久,万顺镇新街的晓某某家电经营店门外聚集了十多名群众,人群里一名中年男子站在一台双缸洗衣机前,与店主争吵不休。路过的万顺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将争吵的二人请到司法所。
原来,正在争吵的中年男子叫王某,是万顺镇白合村的村民,2008年4月9日,王在“晓某某”家电经营店花600余元购得了一台双缸洗衣机。购机以来,该洗衣机故障不断,店家也派人上门维修过三次,可并没完全修好。王某就给位于长寿城区的洗衣机售后服务部打了电话,对方承诺如故障无法修复可以调换。王某就要求“晓某某”家电经营店给予调换。而“晓某某”的店主却以包装物已损坏,且同品牌的洗衣机已无存货为由。要求王自己将洗衣机送到长寿城区的售后服务部更换。而王却不愿意来回搬运,故双方争执不下。
这是一起因产品质量而引发的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让双方阅读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告诉双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消费者的王某有权要求“晓某某”家电经营部赔退或调换有质量故障的洗衣机。由于往返城区路较远,搬运不方便,司法所工作人员建议店方在下次进货的时候随车将洗衣机运送到长寿城区更换,同时通知王某一道前往。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约定了去长寿的时间。此次纠纷的调解既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理解了店家的实际困难,得到了王某和店主双方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