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吴某从年轻到老都相信共产党好,他在大陆解放时随国民党去了台湾,他在台湾一直坚信共产党好,便大力宣传共产党的政策好,因此被国民党当局几次判刑坐牢十余年。
出狱后吴某一直未婚,改革开放后回大陆定居。由于其兄、姐、弟及侄子、侄女都想着他的钱,而都不关心他的生活,后来他就将钱买成房地产。其兄姐及侄子、侄女见他买房后就不理他了,他没有法只好收了一个徒弟,并教徒弟学医。他感到徒弟夫妻八年来一直对他很好,对他像亲生父亲一样关心、照顾他的生活。随着年龄大了,为防万一,2006年11月,吴到长寿公证处办理一个遗赠扶养协议,要求在自己过世后,其所有财产由徒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