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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长寿政府门户网::上看到一条新闻,标题是:“试用期”无“期限” 受雇者好烦恼。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这条新闻的网址是:http://cs.cq.gov.cn/news/news/2008-1/17_230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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